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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海洋学院港航学院2014年专业硕士招生考研调剂通告

来源:3773.考研 2014-4-2 20:45:48

浙江海洋学院港航学院关于2014年专业硕士招生调剂的通告

  一、复试条件

 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,本次研究生录取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:

  总分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最低分数线

  凡是满足上述复试条件的考生,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复试录取工作,请详细阅读下面的有关复试内容。

  调剂流程:

  网上报名——现场提交复试材料——通过资格审核——领取资格表——参加复试

  二、报考专业:    

  农业推广专业设施农业领域

  三、专业方向:

  1、农业建筑工程

  2、渔农业环境工程

  3、渔业装备与技术

  四、招生人数

  设施农业总共招生20人

  五、复试方式

  1、复试形式:笔试 + 面试。

  2、申请调剂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 公网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,教育网址:http://yz.chsi.cn调剂信息发布栏,下载并将填写好的《浙江海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》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港航学院(546157982@qq.com),填写的信息包括:考生姓名,原就读院校和专业,现报考单位和专业,欲调剂专业,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,联系方式等。也可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意向申请。

  3、在各批次面试前,带以下所需资料到港航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。

  a)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准考证原件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
  b)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(盖有该校教务部门公章);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同等学力考生校验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;

  c) 《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》(可缓交):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“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”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,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,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,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。

  d)  1寸彩色照片2张

  考生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港航学院招生办公室    

  招办地址: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学院工科楼314-1  

  六、复试安排    

  本次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提交审核材料先后顺序安排复试。考生每人只限申请一次复试。   

  面试安排

  复试时间:3月26-4月30日将分批次安排复试,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于3月27-28号,第二批复试时间初定于4月3-4号。

  复试地点:工科楼227   

  七、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

  1、 复试专业科目(二选一)

  a) 建筑材料

  b) 工程项目管理
2、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

  a) 混凝土结构

  b) 传热学基础

  八、复试录取成绩使用及计算方法

  1、 复试成绩使用

  a)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加权总和。

  b) 复试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,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%。

  九、录取

  1、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,自行查看录取结果。

  2、我院招办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另行通知,请考生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。

  3、应届生需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向我院招办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
  十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

  1、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,在同等条件下,按照复试先后顺序优先录取。

  2、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、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100分、单科成绩超过20分,且一级学科(含专业学位种类)排名(按考生超过报考第一志愿学科、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绝对分值高低排名,下同)前10%的调剂考生,获新生二等奖学金(奖金额度5千元)并颁发证书;本科毕业于985、211高校的考生,或考生毕业当年获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调剂考试,获新生优秀奖学金(奖金额度2千元)并颁发证书;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、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60分、单科成绩超过10分,且一级学科(含专业学位种类)排名前20%的考生或本科毕业于具有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、且一级学科(含专业学位种类)排名前30%的考调剂考生,获新生优秀奖学金(奖金额度2千元)并颁发证书。

  3、录取为我校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和科研津贴,成绩优良、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、王成海奖学金、优秀奖学金、优秀干部奖学金等。普通奖学金每月不低于600元,项目期间理工科类研究生科研津贴每月不低于300元、在校期间若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学术论著,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奖励。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,学校100%提供“助教、助研、助管”兼职岗位。

  4、学校有充足的科研项目及经费,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各类项目,保证研究生在学期间有足够的项目供学习研究。

  5、学校每年资助一部分优秀研究生申请参加一些国内、外高水平学术会议;优先选拔优秀研究生与国(境)外海洋类高校进行交流培养,并优先推荐攻读国(境)外高校博士学位。

  6、复试期间,我校将免费为考生安排住宿。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,正式入学报到后凭车、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,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助学金。

  十一、奖贷学金

  1、普通奖学金

  凡通过统考入学的应届、历届毕业生,在原单位没有保留基本工资待遇者,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,其金额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。

  2、优秀奖学金

  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,可申请以下优秀奖学金:

  a) 优秀奖学金

  b) 王成海奖学金

  c) 其他的国家、省厅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

  3、科研奖学金

  研究生进入导师课题研究后,均可享受一定标准的科研奖学金。

  4、助学贷款

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,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。

  十二、联系方式:

  联系人:陈金晶联系方式05802261793    QQ 546157982

  招办地址: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学院工科楼314-1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

  20143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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